苏州工业园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512-66681813。
一、概述
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助力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一)围绕国家试点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唯一经开区单位,园区紧紧围绕9大试点领域(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全面落实国家4项重点任务(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和江苏省10项重点任务(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建设政府网站、政务发布移动客户端、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在线监督平台),加快实现“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开发区样本。
通过试点,园区建立了1套保障机制(组织保障、沟通协调、监督考核、经费保障),形成了2种体验模式(线上、线下),梳理了3张清单目录(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打造了4大功能平台(集中展示平台、微信发布平台、重大建设项目“一码通”平台、管理监督平台),完善了5项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办法、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政务舆情回应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促进了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了社会治理创新,取得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等阶段性成果,并涌现智慧政务E站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智慧社区、社区环境理事会等创新亮点。在省政务公开办开展的第三方测评中,园区成绩位列第一;园区打造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一码通”平台案例被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评为全国“2018年最受关注政府门户网站优秀创新案例”。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以推进权力相对集中为基础,体系化、机制化推动审批要素深度重组、办理流程系统优化、服务体系合理整合,统筹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商事制度、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务服务“网上网下一体化”、“一网、一门、一次”、“不见面”审批(服务)、“一张网”建设等多项改革任务,推行“一窗受理”、“证照分离”、套餐服务、全程电子化登记,持续提速企业开办。拟订《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全链条提升工作方案》,发布全链审批流程图,编制全流程常见问答,推行并联预审、帮办代办、电子审图等举措,不断提效项目审批。丰富政务大厅功能,推行即办窗口、“码上办事”、自助服务、绿色通道、快递送达等创新服务,优化排队叫号系统,加强提质政务服务。制定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智慧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启动园区一网通办平台一期建设,更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持续抓好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工作,推动进一步改善民生。权威发布中小学学区划分、学前教育补贴等事项,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事业等规范性文件,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咨询工作。按规定公开2018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建立完善透明预决算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规范公示医疗机构和医师从业申请,稳步推进医疗机构审批透明预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新增2项优化准入服务事项。继续加强安全用气科普宣传,准确公布正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信息和燃气安全检查相关信息,委托权威机构进行供水水质监测并发布每日水质报告,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固废管理、辐射管理、医疗废物、绿色建筑等信息。持续推进“明厨亮灶”惠民工程建设,通过多种媒体形式第一时间发布食品安全即时社会舆情、专项检查、抽检结果等食品监管信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的同时引导媒体正面宣传。不断完善河长工作体系,通过公示牌、宣传手册、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全面公开河长制开展情况,积极公布“信息报送制度、验收制度、交办制度、会议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办法、信息共享制度”等七项制度、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河长制工作手册和区级河长办工作制度等河长制工作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工作内容,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道70余条。
(四)围绕智慧体验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两种政务公开体验区,提高政务公开智能化水平,提升群众政务公开体验。线上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借助融媒体平台建设虚拟政务公开体验区,优化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提升政府网站信息智能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系统嵌套融合,实现群众办事进展流程信息的实时告知。线下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智慧社区工作站、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设实体政务公开体验区,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终端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展示、自主办理、查阅获取等一站式、个性化、便捷化的服务,推动政务公开由“被动查询”向“主动推送”转变,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提升群众政务公开的获得感。在管委会网站上开设数据共享平台,发布相关领域的目录式、数据链式信息,向社会提供浏览、查询、下载等服务,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府数据的“知情权”和“使用权”,推进更开放的政府建设。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汇集工商、质监、环保、税务、安监、人社等部门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信息集成,依申请公开相关数据,为推动政府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数据支撑(目前覆盖2500多家企业),持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也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融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扩大新闻宣传力度,加强提升政务公开影响力的广度和深度,“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微博获评“江苏年度最佳创新传播微博”, “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微信荣获“2018江苏十大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数39516条,微博发布230条,微信发布1154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宗。其中,当面申请5宗,占5.0%;网络申请57宗,占56.4%;信函申请39宗,占38.6%。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2宗,法院裁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宗,其他情形数1宗。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23宗,法院裁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7宗(含撤诉1宗),其他情形数16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园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开展,虽然试点顺利通过国办调研和省市验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仍还改进完善空间,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机构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等。2019年,园区将再接再厉,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稳步推进园区政务公开试点成果推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政务公开电子监察平台,逐步梳理试点领域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实现对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规范管理和智能高效监察,在此基础上,持续优化政府网站,进一步打造和完善园区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高质量做好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对以园区管委会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进行解读,传递权威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同时,在提高文字解读质量的同时,增加图文解读的数量,力争让人民群众对政策文件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对涉及面广、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的舆情信息,要重点回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通过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新媒体,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群众体验。一是进一步规范服务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补正、办理、审查、答复、送达、存档等流程,提升群众依申请公开体验。二是进一步运营好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园区各领域群众高频关注的新闻动态和政策简明问答,努力推动政务公开“上手”。三是进一步建设好政务公开体验区,线上努力提升政府网站信息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一网通办”,线下持续完善实体政务公开体验区,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服务终端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展示、自主办理、查阅获取等一站式、个性化、便捷化的信息服务,努力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