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14892X/2018-0004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18-02-23
信息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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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512-66681813。

一、概述

2017年,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加强领导推进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部署推进园区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园区列入全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园区成立了由管委会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试点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日常联络组、政务公开事项编制组、“互联网+政务公开”技术组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公开事项全面梳理、细化分类及标准制定、全面改版政务公开网站等工作。

(二)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取消非许可类审批事项42项,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积极推进“一张网”建设,推动园区网上大厅、实体大厅线上线下相互融合,依托智慧社区建设,将“一张网”向基层延伸,实现社区业务代办、网上预审及办理功能。强化落实“不见面”审批,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梳理、公布两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现95.2%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可在线不见面办理,让信息数据多跑路,群众办事少跑腿、不跑腿。加快直链审批事项承接,协调梳理省赋权开发区直接审批清单对接工作,共确权承接205项审批权限,整体承接占比达93.18%。依托“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信息” “社会信用信息”两大平台,建立“审管信息双向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等制度,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紧密衔接、顺畅对接,有效解决审批与监管脱节问题。

(三)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发布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2016-2020)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等信息,加强预期引导,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季、年)统计资料,突出反映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等成效方面的内容。公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意见等政策文件,主动对接中国制造2025计划。发布总部企业、自主品牌、电子商务、节能低碳、服务外包、会展引导、通关查验费用减免等专项资金政策措施,降低企业各类要素成本,促进各类产业发展,并在资金安排、下达环节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国家关于PPP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公开要求,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及时填报已入库项目的相关信息,促进入库PPP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目录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更新,确保所有项目收费依照清单执行。建立政府债务举借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及时公开政府余额、政府债券等有关信息。

(四)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救助,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范围,突出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对救助政策、工作规程、对象人数、补助标准、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定期公开,强化社区一级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做好药品价格等医疗服务信息公开,规范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实施药品和低值医用耗材(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及时发布2017-2018学年度苏州工业园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学校施教区公告。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依托微信、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放可、固废管理、辐射管理等政务信息;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省控、市控断面水质情况(无国控断面),按要求每季度公布太湖、阳澄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每月检查区内重点企业在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开内容,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2017年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内容完善率为100%,推进34家重点企业编制信息公开报告。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和市政府要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及时公布土地出让成交相关信息,通过设置合理的市场指导价、房屋销售基准限价等方法,保障园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五)围绕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推进公开。围绕十九大专题,以及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一系列面广量大质优的主题宣传活动,各类权威媒体发表重点报道100多篇,在国家、省等各类媒体累计发布新闻稿件3500余篇。深化与苏州广电、苏报集团的战略合作,联播苏州开设《创新之城 非凡园区》专栏,累计播放110期。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微信微博建设,微博获评“江苏省政务微博创新应用奖”,微信荣获“2017江苏十大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奖”。园区管委会网站中英日三中版本共刊发各类报道1万多篇,始终保持国内同类网站领先地位。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针对“希捷苏州公司关闭、新未来城幼儿园儿童扎针事件、绿能宝兑付危机、瑞萨半导体改建”等各类重大舆情,协助各单位妥善做好舆情引导和应急事件处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文445件,发布新闻稿件3500余篇,微博发布2737条,微信发布902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宗。其中,网络申请58宗,占73.4%;信函申请21宗,占26.6%。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宗,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园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日益增大等。2018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二)不断完善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不断增强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

(三)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抓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快构建园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促进主动公开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不断深化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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