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苏州工业园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园区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园区实际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园区建设阳光政府和推进转型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推进机制。继续加强苏州工业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园区管委会主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杨知评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政府。同时,继续完善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管委会办公室协调推进,监察、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全面推进落实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大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建立起以移动终端推送方式为中层、以微博客户端为顶层的全方位新媒体宣传体系,开通园区官方微博,启用“非凡城市SIP”IPAD版,全年召开6次以上新闻发布或通气会,定期推送园区重要发展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新建成投用的园区档案中心新馆的一流设施和设备,设置GIS可视化管理系统触摸屏,开辟现行文件中心和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纸质、电子查档服务,开放对外服务窗口,并开通了苏州工业园区档案信息网,为社会公众了解国家政策法规、获取园区发展信息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平台。
(三)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以及2011年度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评测指标,于2011年底组织开展了对全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园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并召开各局办负责人会议,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各被评估单位,推动各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管委会各局办行政审批职能充分授权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所有业务实现100%网上报批。同时,针对个别部门部分行政审批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无业务审批系统、未在网上运行的特点,按照“操作方便、数据完整、流程覆盖”的原则,在原法制监督系统的基础上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从而实现了管委会所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另外,按照省市要求,对园区行政权力进行重新编码,通过管委会网站对外公布行政许可等审批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门户(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媒体、档案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其中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件,同比2010年增长73.2%,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1981篇。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组成情况。2011年主要公开了工委、管委会领导分工和各单位的管理职能、领导分工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和新组建部门情况等信息。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分工》、《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建立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关于调整经发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011年主要公开了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信息。例如:《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2011--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十二五”(2011—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苏州工业园区“十二五”商贸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苏州东部综合商务城建设的若干意见》。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011年主要公开了园区本年度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情况、统计政策等信息。例如:《园区月度统计资料》、《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4、人事任免信息。2011主要公开了园区各地、各部门人事任免等信息。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干部人事信息(2011年1-6月)》、《苏州工业园区干部人事信息(2010年7-12月)》。
5、政府采购信息。2011年主要公开了园区各地、各部门的本年度政府招标、投标及采购公告等信息。例如:《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学校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苏州工业园区交叉路口公共设施导示牌改造》、《苏州工业园区社区管理与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建设项目》、《苏州工业园区人口信息系统》。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011主要公开了各地、各部门本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及其进展情况。例如:《关于下达2011年度园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东方之门南北塔楼已施工至220余米》、《三星高世代液晶面板项目开工 一期投资30亿美元》、《70个项目、投资超110亿 园区“生态优化计划”强力推进》、《聚灿光电科技开业 园区LED产业链日趋完善》。
7、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教育方面,公开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师招聘与培训、教育设施配套等相关信息,例如:《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培训方案>的通知》、《关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交付要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提升“达标升级”学校办学水平的若干意见》。医疗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保险政策等相关信息,例如:《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增设苏州工业园区困难人员救助医疗机构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征地保养金的通知》、《关于调整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201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等信息。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公开了《环保局2010年工作小结及2011年工作打算》、《关于进一步优化环保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等信息。食品安全方面,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等信息。产品质量方面,公开了《关于成立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监管)方案>的通知》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全区各级各部门把园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门户(部门)网站和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本年度通过这两类网站公开信息485条。
2、新闻发布会。本年度园区共策划、组织新闻采访活动31次,组织日常新闻活动263次,召开媒体通气会3次,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1981篇。
3、公共查阅场所。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共图书馆、档案馆、一站式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建设。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手机短信、报刊、广播、电视、户外电子屏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各单位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机关的财政管理。本年度未发生收费现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区没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新形势下广大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有不足。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园区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充实力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能。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规范编制和更新,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另一方面,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不涉密的情况下,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
(三)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促进工作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推动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