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在办理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吸收资金的案件时,不局限于办案,还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相关单位堵漏建制,推动保险公司防范金融风险。
近日,园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发现,某保险公司3名业务员在开展保险业务的同时,利用公司客户资源及社会公众的信任,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持续时间长达两年,共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社会危害性较大。
对此,园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紧紧瞄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从拓宽外部信息渠道、提高核查违规问题能力、加强违法违规情形处理力度和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有针对性的堵漏建制举措。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公司内部通告,并将建议上报上级管理单位征求意见,随后专门派出负责人员到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当面听取建议,研究整改举措。
该公司制订出台了具体整改举措:以设置品质宣传日、日常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业务合规宣导,提升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以“人盯人”摸查制度、系统评价联合自评等机制,提升核查问题的能力;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加大追责力度等措施,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记者 赵晨民
《苏州日报》2019年4月19日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