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弘
| 单位:月亮湾社工委
| 类型:评论及其他
| 时间:2018-03-02 03:26
|
无附件
近期,公务员考试申论话题“志愿服务无偿化”引发讨论热潮。关于如何让志愿服务继续散发正能量、引领人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这也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志愿服务的内涵进行了准确界定。
志愿服务,以“奉献”为首要,这不仅体现了公民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更彰显出一种坦荡的精神。面对种种困难和挑战,我们需要的是坚信和不忘初心。在寒风凌冽的清晨我们走进敬老院,听着过去的故事频做响应,握住一双双苍白无力的双手,希望自己手掌的温度可以直沁人心;走过条条弯道,翻过座座大山,来到几乎全是留守儿童的学校支教时,看着那些懵懂的眼神,很想告诉他们:人生有无数的可能,我们能做的就是相信自己,不忘初心,勇往直前。
吴建斌发起创立了菏泽第一个民间公益团体,从关注贫困大学生到为地震灾区募捐,一个个活动的背后都有他忙碌的身影,夜以继日的坚持源于心中“向善”力量的驱使;仇兆强,青岛无偿献血红十字志愿者宣传招募大队队长,在国内率先成立首家企事业无偿献血爱心联盟,本人累计献血65800余毫升,我坚信他在献出每一滴血的时候,心中想的是那些需要被救治的鲜活的生命。
心中有大爱,以博爱之心处世。每个志愿者都应秉持无私、忘我的志愿奉献精神,但近年来个别团体打着志愿服务的幌子,以志愿服务名义趁机敛财,使我们的志愿服务公信度受到了严重影响,我们应该如何避免类似事情发生?而今,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更加有勇气在志愿无偿这条路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按照《条例》规定,志愿者的专业水平将会不断提高,志愿服务事业也会迈向新的时代,系统的管理机制、科学的运营方式和充足的资金支持,再加上法律的保驾护航,我们只需“不忘初心”,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优秀志愿者秦豹说:“我只是一滴怀着奉献之心的水,在阳光的折射下光彩璀璨。我愿将自己有限的青春奉献在无限志愿服务事业上,更愿无数的奉献之心同我一起汇成志愿服务的海洋,奔涌去灾区、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让我们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