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14892X/2016-00024 信息分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通知
发布机构: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6-02-18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6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 键 词: 文    号: 苏园劳保〔2016〕1号
内容概述: 现将《2016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2016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文件

 

 

苏园劳保〔20161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处室、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工委、各街道:

现将《2016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016218印发

共印:5

2016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全面推进之年。根据省、市人社工作指导精神,按照园区工委、管委会的总体部署,结合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新一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园区深入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民生福祉,更加注重服务保障,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社保体系,促进高质就业,提升优质服务,全力推动园区劳动保障工作再创新成绩。2016年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如下:

一、注重改革创新,持续激发事业发展活力动力

1、深入实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工作。创新工作举措,人社部去年底批复同意园区作为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新的起点深入推进落实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一季度制定完成2016-2018分年度工作计划。运用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对企业开展测评,全年200人以上企业100%开展测评,对和谐指数偏低企业主动走访,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力争避免发生群体性劳动争议。(牵头部门:劳动监察处,配合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各街道)

2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政策,结合园区实际,贯彻落实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基金收缴结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期间个人缴费转续工作。(牵头部门:社会保障处,配合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3创新外籍人才就业准入制度。积极贯彻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要求,认真研究借鉴,创新外籍人才就业准入制度。积极争取落实人社部支持园区开展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园区就业创业政策试点。逐步探索境外大学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来园区直接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形成更加开放的国际化人才发展环境。(牵头部门:就业管理处,配合部门:劳动监察处、综合处、就业管理中心)

4推进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并轨工作。继续下调甲类综合保障计划特殊补充账户的入账比例1-2%,养老统筹账户入账比例提高1-2%,进一步推进社保并轨工作进程。根据国家和省社保政策,适时研究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伤、生育等险种的入账比例。(牵头部门:社会保障处,配合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5、创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力量,组织引导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志愿者)参与调解工作,全年邀请参与的人数不少于250人次。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全程调解理念,做到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全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牵头部门:劳动监察处,配合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各街道)

6、大力推动企业劳动管理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深入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力争100人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证率达98%50人以上企业持证率达80%。继续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力争500人以上企业持证率达95%200人以上企业持证率达90%。劳动关系协调员持证人数累计达到750人。(牵头部门:劳动监察处,配合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各街道)

7、试行租赁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娄葑街道开展试点,以工业坊、产业园、科技园、办公楼宇、商业街区、商场及商业综合体等载体为重点,拓展租赁押金功能作用,试行租赁型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牵头部门:劳动监察处,配合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娄葑街道)

8、加强小微企业劳动管理培训。强化源头治理,针对小微企业易发、多发劳资纠纷的情况,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培训指导,规范小微企业用工行为,降低小微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发案率。全年开展小微企业培训不少于30场,参训企业不少于3000家。(牵头部门:劳动监察处,配合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各街道)

二、注重民生福祉,持续提升民生改善能力水平

1进一步推进做好被征地农民稳定就业工作。按照娄葑、胜浦新增稳定就业三年任务,一年完成,斜塘、唯亭三年任务,二年完成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做好未稳定就业人员的就业推进工作。继续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扎实开展街道与国企结对帮扶、公益性岗位推岗等工作。力争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200个。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园区户籍被征地农民新增稳定就业人数不少于3300人,稳定就业率提高3个百分点。(牵头部门:就业管理处,配合部门:就业管理中心、各街道)

2、依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主动监察企业不少于2000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不少于5次。(牵头部门:劳动监察处,配合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各街道)

3、大力推进园区全民参保工作。根据全民参保登记调查情况结合园区就业创业工作,大力推进全民参保。推进落实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的户籍人员参保续缴。进一步推进待安置人员参保,各街道在年内实现待安置人员参保的全覆盖。(牵头部门:社会保障处,配合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街道

4做好新生代劳动力就业工作。通过职业指导、培训讲座等形式,引导园区户籍新生代劳动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确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100%,有就业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率100%,实现就业率不低于98%。(牵头部门:就业管理处,配合部门:就业管理中心)

5继续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创业培训、专家指导、跟踪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社会化创业服务购买机制力争全年创业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新增创业人员不少于350人,其中被征地农民创业人员不少于140人。创业带动就业不少于850人。(牵头部门:就业管理处,配合部门:就业管理中心)

6、推进园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鼓励和引导园区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适时配合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加快构建和推进多层次的补充养老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水平。(牵头部门:社会保障处,配合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7进一步完善园区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根据国家社保政策,适时研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探索研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拓展使用功能。研究优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容,进一步完善筹资结构,调整待遇结付水平。做好新一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部门:社会保障处,配合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三、注重服务保障,持续拓展利民便民深度广度

1加强社保业务经办管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一步拓展社保公积金)业务网上经办功能,切实提升社保经办信息化服务水平。规范社保基金征收工作,及时处理用人单位社保欠缴等问题,规范社保待遇支付。完善与市区医保管理制度的衔接,梳理调整定点单位的适用范围,加大定点单位稽查力度,充分运用医保监管信息平台加强监控,防范医保基金流失。继续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重点做好第五轮2万余名退休人员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牵头部门:社会保障处,配合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做好住房公积金科学化管理工作。科学谋划,多方筹措,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保障工作。逐步提高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扩展贴息贷款(公转商)的合作面,着手开展贷款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切实维护会员权益。(牵头部门:社会保障处,配合部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3、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期公布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做到组织集中开班培训和个人自主选择培训相结合,教育引导园区户籍居民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升培训。力争全年本地户籍参加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培训不少于1200人,培训后的就业率保持在95%外来劳动力就业指导培训不少于8万人(牵头部门:就业管理处,配合部门:就业管理中心)

4、加强信息报送和研究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确保各业务条线每月报送新闻类信息不少于6条,各街道每月报送新闻类信息不少于4条。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简报、快报等信息材料的编辑工作。加强信访材料的研究分析工作,按季度整理信访工作情况简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牵头部门:综合处,配合部门:各处室、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就业管理中心、各街道)

5、大力推进智慧社保工作。积极推动实施智慧社保二期项目,全面完成劳动保障信息枢纽二期工程。积极参与协助建设园区企业通居民通智慧社区等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工作效率。(牵头部门:综合处,配合部门:各处室、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就业管理中心、各街道)

6、切实提升劳动保障服务质效。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完善区域一体的服务功能。研究探索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模式。进一步延伸劳动保障社会服务网点和服务项目,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主要责任部门:各处室、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就业管理中心、各街道)

7、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学习贯彻三严三实意见精神,巩固学习成效,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年内至少提交1业务课题研究成果。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年内组织1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努力塑造一支守纪律、懂规矩、素质高、服务的工作队伍。(牵头部门:综合处,配合部门:各处室、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就业管理中心、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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