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驻厂监管人员的通知
|
||
|
||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
||
|
||
|
||
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
按照国务院42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决定由园区市管局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分局负责你公司驻厂监管相关事宜,具体驻厂监管人员为赵玉明、吴玥、李秋月、盛云峰。
特此通知。
2018年5月3日
|
抄送: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日印发 |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