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组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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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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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园信用办〔20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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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组职责的通知
为积极策应“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园区“一网通办”平台的支撑,加快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于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增设三个工作组,由经发委、大数据管理中心派员开展联合办公,具体如下:
1、增设数据治理组,负责制定信用大数据应用方向,具体开展信用平台数据标准制定、数据归集、数据清洗、数据上传等工作(负责人:张敏高、霍小军、端木森嘉);
2、增设技术支撑组,负责制定信用系统分期、分阶段建设目标,设计总体技术架构,指导信用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负责人:诸志刚、金明哲、范晓峰);
3、增设运营应用组,负责制定信用大数据的运营与推广,具体开展信用平台、信用产品宣传推广,指导信用园区网站(公众号、微博)运营等(负责人:金明哲、刘震宇、孙伟晔)。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代章)
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