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环境管理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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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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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我局成功举办了首届“环境管理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并表彰了一批环境管理优秀企业,推广了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带动了园区企业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取得了良好效果。经研究,今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管理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主要包括案例征集、案例评选、宣传推广三个阶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案例征集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最佳实践案例申报材料(见附件),并按时上报。
2. 案例评选阶段(6月1日-6月30日)。组织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初筛,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查看,评选出“环境管理最佳实践案例”予以表彰。受表彰企业将在环保引导资金申请等方面优先考虑。
3. 宣传推广阶段(7月1日-12月31日)。组织环境管理优秀企业在园区范围内进行宣讲,编写《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最佳实践案例集》,并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二、 注意事项
1. 参加案例征集活动的企业应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运行良好,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考核评分不低于80分。
2. 案例申报时应填写《企业环境管理最佳实践案例征集表》并提供必要的附件和证明材料,其中“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部分为必填项,应对照实际工作进行自评打分;“企业环境管理亮点”部分为选填项,可以选取一些在污染治理、环境宣教等方面的项目、制度或措施等填报,在评选时根据填报内容适当加分。
3. 企业申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其中自评打分部分应逐条进行说明并提供支撑和证明材料。
4. 申报材料完成后应由企业环境管理或其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并制作成电子文档。
三、报名方式
参加案例评选活动的企业应当在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hf.hu@dobe-infor.com(南京大学胡鸿飞)和yy@siphjjc.com(环境监察大队姚远)。
填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此次评选活动联系人:胡鸿飞(电话0512-65001253)或姚远(电话0512-62588869)。
特此通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届环境管理最佳实践案例征集表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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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 |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2017年4月28日印发 |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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