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14892X/2015-00123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国土房产局 发文日期: 2015-02-16
信息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园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关 键 词: 文    号: 苏园管〔2015〕7号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住房保障制度,结合园区实际,经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园区城市居民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园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园管〔20157

 

 

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

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局办、各街道、各社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住房保障制度,结合园区实际,经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园区城市居民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园区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参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姑苏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2014160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住建规〔20148号)规定执行。

二、园区自201571日起,参照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建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住建规〔20143号)规定支持住房保障对象通过申请政府购房补贴形式,自主选择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园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存量住房,暂不受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购房申请。

三、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仍按《苏州工业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苏园国土规字〔20111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姑苏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2014160号)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住建规〔20148号)

3.《市住房城乡建设建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住建规〔20143号)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216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5216印发

共印:6

2

             


苏住建规【2014】8号.pdf
苏府【2014】160号.ceb
苏住建规【201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