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14892X/2019-00016 信息分类: 建设规划;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规划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3-08
信息名称: 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给水、污水管道迁改管理的通知
关 键 词: 文    号: 苏园规建〔2019〕11号
内容概述: 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给水、污水管道迁改管理的通知

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给水、污水管道迁改管理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文件

 

 

 

 

 

 

 

苏园规建〔201911

 

 

 

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

给水、污水管道迁改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因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需要,园区对市政给水、污水管线进行迁改。为加强迁改管线的管理,确保管网的运行安全,现将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管线报规及设计

1、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所有给水及污水管线迁改必须报请规划意见,永久管线迁改须报规划批复,临时迁改管线执行规划报备程序。

2、市政给水、污水管线迁改设计,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管位必须按照管线综合规划位置进行布设,窨井位置需与建设单位沟通确定。

3、迁改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迁改管线沿线给水、污水用户现状或尚未开发地块的需求,设置、预留接驳点。

4、迁改管线进入地块的,报规划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征得土地权属部门同意,管线单位协助。

5迁改方案经规划部门、主管部门、属地(街道或社工委)、建设单位、管线权属单位、设计单位共同会审后,出正式施工图报规

二、迁改施工及管理

1、建设单位应提供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协调各施工单位的作业。管线权属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的协调管理,在施工时间、施工方案、施工组织上予以配合。

2、管线迁改施工应按国家相应规范及设计管位、管径、标高敷设,将沿线用户原接驳点全部转接到新管上,并按图实施预留接驳点。

3、在新旧管道切换完成后,及时挖除或填实废弃的老井和管道。

4、给水、污水迁改方案除主体施工方案调整导致的变更,其余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提请变更的单位应提交书面文件,由建设单位会同属地、管线权属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现场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并将变更设计方案提交至规划、主管部门报备或审批。

5、给水、污水迁改工程竣工后由负责迁改单位组织联合验收,相关单位及属地参与。

6、如由建设单位负责市政给水、污水管线的迁改,应按规范及上述要求实施,管线权属单位安排专人现场监管。

三、管网保护与巡查

1、管线权属单位在建设单位进场施工前,须对现状给水、污水管线进行现场和书面交底,开具施工告知单,管线迁改后对新建管线及保留现状管线做好醒目标记。

2、建设单位及其所有参建施工单位须做好给水、污水管线的保护工作。施工作业面距离运行管网较近的,建设单位及管线权属单位应安排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3、严禁施工中向给、污水井倾倒垃圾,排放泥浆等行为。禁止占压、埋没及重型卡车碾压给水阀门井、污水井。

4、迁改后的给水、污水管线及施工范围内保留的管线,管线权属为巡查责任单位,每周至少现场巡查二次,建设单位须予以配合。

5、施工单位施工时造成给、污水管网及设施损坏,必须立即通知管线权属单位与建设单位,及时修复。

6、施工不慎导致的给、污水管网设施及用户损失由建设单位协助确认相关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报水政执法大队进行执法。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938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93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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