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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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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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园区机关会议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参照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行〔2017〕46号)的文件,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就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一、二、三类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760 元、650 元、550 元,上述标准为上限控制数。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 计 |
备 注 |
一类会议 |
500 |
150 |
110 |
760 |
含会场费用 |
二类会议 |
400 |
150 |
100 |
650 |
含会场费用 |
三类会议 |
340 |
130 |
80 |
550 |
含会场费用 |
二、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会议管理的其他规定仍按苏园工办字〔2014〕15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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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2017年8月8日印发 |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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