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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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度节能低碳能力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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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挖掘节能减碳潜力、提升资源节约与能源管理水平,助推园区转型升级,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十三五”节能低碳规划》、《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围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核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能源审计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能源管理体系建设(A类)
  (一)项目说明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是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借鉴成熟管理模式,将过程分析方法、系统工程原理和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管理理念引入企业能源管理,建立覆盖企业能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对强化结构节能与技术节能,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扶持政策
  1、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评价或认证的单位,园区按辅导咨询及认证费用的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出台后,可根据政策进一步申请相关费用补助。
  二、碳排放核查(B类)
  (一)项目说明
  碳排放核查包括组织温室气体核查(ISO14064)和产品碳足迹认证,可帮助单位全面了解组织或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挖掘最具有成本有效性的减排机会,提升能源与物料使用效率,降低营运成本,树立良好社会责任形象 ,并为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奠定基础。
  (二)申报范围
  1、具有一定碳排放规模的园区企业;
  2、鼓励生产终端类产品的单位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三)扶持政策
  园区按辅导咨询及认证费用的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备注说明
  鼓励企业把碳排放核查纳入自身日常经营和管理体系,同一企业最多可申请三次组织温室气体核查认证项目补助,同一企业申请产品碳足迹认证补助的不能是同一类型产品。
  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C类)
  (一)项目说明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技术改造,包括清洁能源替代,使用绿色能源,参与能源互联网建设,三废综合利用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和污染物排放,实现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
  (二)申报范围
  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
  (三)扶持政策
  1、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5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3、同一企业认证升格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三、能源审计(D类)
  (一)项目说明
  能源审计是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能源及能源设施的设计、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以分析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寻找节能方向。
  (二)扶持政策
  1、园区按审计费用的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通过能源审计挖掘的节能、循环经济类改造项目将优先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有意向的申请单位请填写《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度节能低碳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并请在4月12日前盖章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反馈园区经发委。
  (联系人:刘瑾66681034 lj2@sipac.gov.cn)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度节能低碳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