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关于建立201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通知》(苏农社【2017】1号)要求,经审查,下列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列入名录的要求,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 3月20日起至3月25日止。 监督电话:66680840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拟列入2017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