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17号)、《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苏安监电〔2017〕33号)要求,全面摸排园区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风险,协助省局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遏制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园区开展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生产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含仅在试验、化验、检维修等环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涉氨制冷的商贸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健全完善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一企一册”,进一步摸清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分布等信息化管理。
二、进度安排
2017年9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
(一)全面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各板块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召开工贸行业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发动,逐级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和专职员的作用,迅速召开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会议,广泛深入排摸情况,落实录入任务和工作责任。
要根据本地区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基本信息采集的难易程度等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填报工作(2017年10月起至2017年11月15日)。各地要及时将工作要求传达到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指导企业正确填报相关基础信息,督促企业按计划进度完成填报。
(三)审核企业信息(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要及时跟踪企业填报进度,及时安排对企业填报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在12月15日前按工作目标要求完成填报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面广量大,且时间紧、专业性强、质量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摆上重要位置。要加强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明确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贸行业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按时精准完成。
(二)摸清情况,完善信息。各地要加强工贸行业涉及 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情况摸底,通过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进一步梳理出本区域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的底数。在摸底调查基础上,要健全、完善辖区内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一企一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无遗漏。
(三)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工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企业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基础,加强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将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要求尽快传达到相关企业,加强企业填报能力培训,力求做到应填必填,同时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企业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确保质量。
(四)加强审核,保证质量。各地要充分调动网格员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支撑资源,全力做好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错报、漏报情况,要督促企业按时改正,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填报工作,并要求企业定期进行系统数据更新和维护。
(五)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园区安监局将此次填报工作纳入对各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内容。市、区两级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汇总,进行通报。
附件:《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附: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
监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苏安监电〔2017〕33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贯彻实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17号),全面摸排全省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高危化学品安全管控,遏制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原料及产品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数据填报工作;基本完成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领域)生产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含仅在试验、化验、检维修等环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涉氨制冷的商贸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进一步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实现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等级、重大危险源分布等信息化管理。
二、进度安排
(一)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各地按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苏安监〔2017〕77号)要求,抓紧安排布置,于10月20日前完成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工作。
(二)制定企业信息填报工作方案。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进度、企业基本信息采集的难易程度等情况,研究制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填报的工作计划,确保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填报工作。各地要及时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指导企业正确填报相关基础信息,督促企业按计划进度完成填报。
(四)审核企业信息。各县级安监部门要及时跟踪企业填报进度,安排对企业填报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在12月底前按工作目标要求完成填报任务。
(五)企业信息维护。
1. 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在申请安全许可前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维护;有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企业,在重新进行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后进行系统数据维护;正常情况下,每年年底进行系统数据维护。
2. 企业系统数据维护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范围,在履职报告中对系统数据维护情况加以说明。
3. 各地安监部门要主动督促企业在年底前进行系统数据维护。对关闭、转产后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由各设区市报省局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系统中统一销号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进一步摸清全省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完善“一企一册”信息。各地要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处室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按时精准完成。
(二)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企业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基础,按照企业填报、县级审核、市级督促指导的原则,科学制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填报的工作方案。要加强涉及企业情况摸底,掌握需要填报的企业底数,做到不漏、不缺、应报尽报。加强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工具将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工作要求尽快传达到相关企业,加强企业填报能力培训,力求做到应填必填,确保质量。
(三)加强审核,保证质量。这项工作涉及化工和冶金等工贸企业,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县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企业填报数据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安全监管工作,合理分配安全监管力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化工(工业)园区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支撑资源,全力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对审核中发现的错报、漏报情况,要督促企业按实改正,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数据填报工作。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