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唯亭街道现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参照乙类社工待遇),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 岗位 |
岗位编号 |
专业要求 |
招聘 人数 |
男女比例 |
社区工作人员 |
01 |
城建规划类、土地管理类、建筑工程类 |
2 |
适合男性 |
02 |
法律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财务财会类 |
12 |
1:1 |
|
03 |
不限 |
33 |
2:1 |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苏州市区(含姑苏区、吴江区、相城区、吴中区、新区及工业园区)个人户籍(县级市、集体户口除外);
4.了解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撰写和电脑操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模范遵守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业主规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2019年01月04日17:00
工作日:09:00—11:30 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旺墩路168号 市场大厦东门一楼)。
咨询电话: 66605964王女士 66605856程先生
(4)报名材料: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信息、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满足加分条件需携带相应证书);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加贴照片。报名当天,向工作人员提交《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需现场校验原件,验收人签字确认。如无复印件,一律不接受。
(5)资料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资料如不符合招聘条件则视作审核不通过。
2.考试
(1)笔试:笔试不指定教材,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进行计算,即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综合成绩。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持有社工证的可加分,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在综合成绩上加1分,唯亭籍退伍军人在总分上加1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综合成绩上加1分、“社会工作师证”的在综合成绩上加2分。加分可累加,综合成绩不超过3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列来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
4.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6.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自动放弃录用而产生的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公正廉明,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本次招聘的监督管理。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服从组织安排,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录用后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若原为唯亭街道工作人员,并在街道工作满6个月,则不再设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