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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价格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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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关于苏州市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的通知》(苏价环字〔2017129)精神,按照同城同价原则,经研究,决定疏导园区今冬明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非居民用、其他(公用事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统一上调0.23元。调整后,园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356元;其他(公用事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176元。

二、本次园区非居民和其他(公用事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时间从2017121日起至2018331日止。2017111-2017年11月30期间增加的供气成本(每立方米0.23元)分别由苏州天然气管网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司按25%75%的比例承担,不再向用户传导。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气疏导政策认真做好供需衔接、准确抄表、宣传解释和价格公示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24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25印发

共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