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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局关于湖东区域公共停车设施实行计时收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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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对园区湖东区域公共停车设施实行计时收费的报告》收悉。

根据苏州市《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湖东区域公共停车设施实行计时收费函复如下:

一、收费时段:700—2000

二、收费范围及标准:

金鸡湖摩天轮公共停车场、金鸡湖游艇码头公共停车场、金鸡湖玲珑湾公共停车场、久光百货南侧公共停车场、湖东齐心街内环公共停车场、九龙医院南侧公共停车场、湖东新街口公共停车场、行政中心东侧公共停车场、行政中心西侧公共停车场、人才市场南侧公共停车场等10个停车场和万盛街(现代大道至钟园路)、园融环路两侧等2条道路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每半小时收费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后重新计算。

星塘街地铁站公共停车场、钟南街地铁站公共停车场、东沙湖公园公共停车场、生物纳米中央公园公共停车场、桑田岛地铁站公共停车场、方洲公园公共停车场、月亮湾地铁站公共停车场、白鹭园公共停车场、合众公园公共停车场、白塘公园公共停车场等10个停车场和南施街(现代大道至方洲路)、钟慧路(南施街至星塘街)、方洲支路(南施街至津梁街)、九华路(星湖街至万盛街)、合众街两侧等5条道路停车3小时内免费,超过3小时每半小时收费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24小时后重新计算。

本收费标准自2016121日起执行,之前与此标准不符的,均依照此标准执行。你局接此函复后,督促各停车场加强管理,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函复。

 

附件:园区湖东公共停车设施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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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