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工作,根据《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8月1起,对全市商贸企业开展价格优惠促销活动实行价格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价格备案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备案对象:单店营业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经营者或主办方临时租用营业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集多家经营者举办的各类价格优惠促销活动时,应当在开展价格优惠促销活动七日前,将有关促销内容向所在地县级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内容:经营企业要将价格促销活动方案,含促销活动的原因、期限、范围、方式、规则、价格和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内容,认真填写《苏州市价格优惠促销活动备案表》。
附件:《苏州市价格优惠促销活动备案表》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促销备案联系邮箱:zhuzy@sipac.gov.cn,联系电话:6668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