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
一、年报对象:凡2018年
二、年报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
三、年报的途径和方式: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报。
(网址http://js.gsxt.gov.cn/index.html)
1、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年报的,直接通过上述网址进行申报。
2、个体工商户以书面方式报送年报的,可以按照注册地到各分局申领表格后以书面方式报送。
注意: 涉及海关年报事项的相关个体工商户不适用纸质年报,请直接通过上述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四、各分局地址和联系电话:
1、金鸡湖商务区分局:
注册地为金鸡湖商务区(包含湖东社工委、湖西社工委、娄葑街道)的个体户可至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综合大楼(一站式服务中心)7楼703室。
电话:66600771;联系人:肖伟
2、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分局:
注册地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包含斜塘街道、月亮湾社工委)的个体户可至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斜塘街道办事处一楼办理。电话:62659623;联系人:钱玲
3、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分局:
注册地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包含唯亭街道)的个体户可至镇中北街1号唯亭街道社会事务服 务中心一楼(312国道旁)
联系电话:66600526;联系人:黄慧
4、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分局:
注册地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包含胜浦街道、综合保税区、东沙湖社工委)的个体户可至中胜路8号胜浦街道办事处西附楼。
联系电话:66600536,66600748;联系人:吴玥
五、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