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前应提供的资料(每个单位工程一套)
1.工程竣工报告(TJ1.7)或工程竣工报告(苏JG1.11)(2015版施工资料)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TJ
3.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doc(由建设单位于竣工验收前7天提供)
4.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doc(由建设单位填写后提供)
5.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doc(由监理单位提供)
6.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doc(由勘察单位提供)
7.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doc(由设计单位提供)
8. 项目检测汇总表
9.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0.规划、消防、电梯、人防验收、档案预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11. 项目五方责任主体信息表登记表(建设单位盖公章)、承诺书、授权书(两份)
民用(公共、住宅)工程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公共建筑幕墙工程高层、超高层应提供“三性”或“四性”检测报告(复印件)
2.窗户现场“两性”检测报告、铝合金门、窗型材检测报告(复印件)
3.土壤氡含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复印件)
4.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报告(复印件)
5. 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专项验收记录表.doc(原件)
6.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汇总明细表(汇总表需参建各方签字盖章)
说明:
1.本套资料由参建各方填写完成后,提供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未注明复印件均为原件;
3.填写时应将日期、签名、盖章齐全;
4.自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