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关于推进金融机构持续聚集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4〕6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持续吸引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企业聚集园区,推进园区金融提升发展,经商议,若干意见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由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