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国土环保局 经济发展委员会 规划建设
委员会关于公布苏州工业园区疑似污染
地块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及《关于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土办〔2018〕 2号)相关要求,经研究,确定园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第一批)并予以公布。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第一批)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