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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2019年0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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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开始时间20190411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国土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审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江苏优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物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苏州市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8

江苏优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唯新路58号启迪人工智能产业园8栋,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建设药物检测实验室20余个,用于药物检测。

建设单位于2019 221日至 2019222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ychbddjq/ggxx/201902/t20190221_991593.htm(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于2019049~2019 0410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gthbj/hb/hjspgs/hpgs/(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在环保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药物测试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甲醇、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15m高的排气筒(1~3#)高空达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各点源污染物正常工况下的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甲醇、非甲烷总烃),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并以测试实验室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目前无敏感目标,同时加强管理不新设敏感目标,故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和浓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其排水水质能够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污水接管口需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

3、本项目经合理布局、再采取隔声、减震等控制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且经距离衰减,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侯工

0512-66680881

yqhpc@sipac.gov.cn

2

苏州逸美德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科技扩建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双溇里路15

苏州逸美德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逸美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在苏州工业园区双溇里路15号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增加非标自动化控制设备产量2600/年。

建设单位于2019131~201921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ychbddjq/ggxx/201901/t20190131_982394.htm(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于201949~2019410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gthbj/hb/hjspgs/hpgs/201904/t20190409_1014000.htm(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吴淞江。

2、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本项目拟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米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满足要求。

3、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侯工

0512-66680881

yqhpc@sipac.gov.cn

3

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北,星华街西

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利用厂区闲置楼层(6~7F),建设研发中心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186万元。

建设单位于20190315~20190316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ychbddjq/ggxx/201903/t20190315_1006056.htm(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于2019049日~2019410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gthbj/hb/hjspgs/hpgs/201904/t20190409_1014000.htm(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在环保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60t/a、公辅废水排放量为70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TPTN,由厂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优于表2 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吴淞江。

2、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试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量小,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注塑机、测量仪器、试验仪器、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约7085dBA),经隔声、减振、消声及厂区内绿化吸声和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处理,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侯工

0512-66680881

yqhpc@sipac.gov.cn

4

苏州协理通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年产马达外壳9100万个新建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12

苏州协理通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苏州协理通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拟投资1900万元,租赁苏州日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建设年产马达外壳9100万个/a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于20190122~20190123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gjswq/tzgg/201901/t20190122_977374.htm(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于20190409~20190410日在http://www.sipac.gov.cn/dept/gthbj/hb/hjspgs/hpgs/(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在环保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达标排放。

2、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中表1的相应标准后排入吴淞江,预计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3、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赵处

0512-66680880

yqhpc@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