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PAC-QR-GT-05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苏园(工)网挂(201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苏州市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暂行办法》(苏府〔2007〕84号)、《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意见》(苏府〔2007〕86号)、《苏州市专项服务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出让实施意见》(苏府〔2011〕217号)、《苏州工业园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苏园管规字〔2017〕4号)、《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总部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苏园管规字〔2017〕1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编号 |
宗地号 |
地块 座落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 要求 |
准入产业类型 |
投资 强度 (人民币万元/亩) |
起报 总价 |
保证金 |
幅度 |
||
容积 率 |
建筑密度
|
||||||||||||
(人民币万元) |
|||||||||||||
苏园国土2018-G-11 |
320513103302 GB24746 |
晨阳路南、瑞丰路东 |
8299.75 |
科研(研发)用地、旅馆用地(公寓式酒店)、零售商业用地 |
50/40/40 |
7.2-7.7 |
30%-60%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非禁止、淘汰、限制的行业 |
500 |
2965 |
593 |
50 |
|
苏园国土2018-G-12 |
320513103302 GB24749 |
晨阳路南、支一路西 |
10900.21 |
科研(研发)用地、旅馆用地(公寓式酒店)、零售商业用地 |
50/40/40 |
6.8-7.3 |
30%-60%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非禁止、淘汰、限制的行业 |
500 |
3739 |
747 |
50 |
|
苏园国土2018-G-13 |
320513103302 GB24745 |
跨春路南、瑞华路东 |
14201.55 |
科研(研发)用地、旅馆用地(公寓式酒店) |
50/40 |
4.0-4.5 |
30%-50%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非禁止、淘汰、限制的行业 |
500 |
3390 |
678 |
50 |
|
苏园国土2018-G-14 |
320513103302 GB24748 |
跨春路南、瑞丰路东 |
19900.29 |
科研(研发)用地、旅馆用地(公寓式酒店)、零售商业用地 |
50/40/40 |
5.5-6.0 |
30%-65%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非禁止、淘汰、限制的行业 |
500 |
6973 |
1394 |
50 |
本次公告地块出让总价(起报总价/成交总价)为净地价,契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和出让条件
1、凡取得经发部门的项目审核书面意见(或备案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须独立竞买。
2、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后,应向本公告确定的管委会授权部门申请签订《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协议》(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协议》),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签订的《产业发展协议》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3、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赔偿该地块组织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4、苏园国土2018-G-11号、苏园国土 2018-G-12号、苏园国土2018-G-13号、苏园国土2018-G-14号地块竞得人均须分别与江苏省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发展协议》(编号分别为CJ20180508、CJ20180507、CJ20180509、CJ20180506)。
5、苏园国土2018-G-11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可分割转让,其余建筑均须由竞得人长期持有且不得分割转让。苏园国土2018-G-11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面积不得超过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26%,零售商业面积应为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3.5%-4%。
6、苏园国土2018-G-12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可分割转让,其余建筑均须由竞得人长期持有且不得分割转让。苏园国土2018-G-12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面积不得超过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26%,零售商业面积应为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3.5%-4%。
7、苏园国土2018-G-13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可分割转让,其余建筑均须由竞得人长期持有且不得分割转让。苏园国土2018-G-13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面积不得超过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30%。
8、苏园国土2018-G-14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可分割转让,其余建筑均须由竞得人长期持有且不得分割转让。苏园国土2018-G-14号地块上公寓式酒店面积不得超过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25%,零售商业面积应为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的14%-15%。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出让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工业)(以下简称“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幢905室(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意向竞买人取得CA证书后至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国土环保局注册,注册后方可凭CA证书参与报名。
1.公告:本出让公告期为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12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 “网上出让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索取资料。发布出让公告的网址:
http://jsyd.sipac.gov.cn http://www.sipac.gov.cn
http://www.landjs.com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
2.竞买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应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12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持相关材料至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方可在报名阶段通过网上出让系统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3.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且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意向竞买人可于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起至2018年7月22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出让系统进行报名,提交竞买申请,并向网上出让系统确定的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4.自由报价:网上出让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报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出让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5.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2018年7月23日10:00 苏园国土2018-G-11
2018年7月23日10:20 苏园国土2018-G-12
2018年7月23日10:40 苏园国土2018-G-13
2018年7月23日11:00 苏园国土2018-G-14
6.成交通知: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出让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以下简称《成交通知书》)。
7.成交确认: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8. 签订《产业发展协议》: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江苏省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发展协议》。
9.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签订的《产业发展协议》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
(三)特别说明事项
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协议》等)。
(四)应急处置
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按原途径发布恢复网上竞买公告。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五)法律责任
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出让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咨询及资料索取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作为出让人负责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公告期内),请与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联系。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
联系人:徐天捷 联系电话:0512-66680873。
网上出让系统网址:http://jsyd.sipac.gov.cn
如有变动,请以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