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方便建设单位开展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我局从即日起,将上述工作通过国土环保局网站“企业服务平台”(http://epe.sipac.gov.cn/epesp/web/login.htm)开展。
请各单位将6月20日前已经开展验收的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文件要求在“企业服务平台”进行补充填报。我局对于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的项目,将出具相应的验收批复,请各单位知悉。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