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高效便企便民,经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与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协商一致,自2018年3月1日起,将《苏州工业园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材料受理及发放事项委托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苏虹中路389号苏虹大楼)将不再受理企业排污许可证业务。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