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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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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程序

服务对象

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申报流程

1、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下载并填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3、申报系统:http://epe.sipac.gov.cn/通过系统申报的方式备案,经审核后寄送文本材料至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告知相关联系人信息及邮寄地址;

4、完成备案后,申请备案单位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完整备案表。

呈交文本材料

1、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2、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3、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4、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表格下载

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收费标准

邮寄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89号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苏虹大楼101-102室)

联系方式

袁国栋:6258972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