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名称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程序
服务对象
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申报流程
1、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下载并填写《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3、申报系统:http://epe.sipac.gov.cn/;通过系统申报的方式备案,经审核后寄送文本材料至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告知相关联系人信息及邮寄地址;
4、完成备案后,申请备案单位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完整备案表。
呈交文本材料
1、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2、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3、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4、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表格下载
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收费标准
无
邮寄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89号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苏虹大楼101-102室)
联系方式
袁国栋:6258972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