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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园区增补名录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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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苏府〔2009187号)、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公布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新版配套文件的通知》(苏预选委〔20171号)、《关于公布并启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的通知》(苏预选委〔2018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将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园区增补名录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未入选《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或入选组别低于企业相应资质等级,且未被列入园区不良信用的企业,按建筑施工和园林绿化两个类别申报:

(一)建筑施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其已具备的资质类别、等级列入园区增补名录的相应类别和组别:

1资质主管部门为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建筑施工企业。

2、在园区承接的项目于2018年度获得姑苏杯、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国家优质工程金、银奖、鲁班奖等奖项

3、区外建筑工程、市政公用等类别的建筑施工企业,2018年度在园区承接项目至少有一项达到以下标准:

类别

业绩标准

建筑工程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结算价)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

工程

1)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结算价)3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等工程;

2)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结算价)200万以上的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燃气、热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工程。

(二)园林绿化类

1、近两年在园区承接过单项合同额500万以上国有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企业列入园区增补名录园林绿化类Ⅰ组。

2、工商注册地为园区的园林绿化类企业,或近两年在园区承接过单项合同额100万以上国有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企业列入园区增补名录园林绿化类Ⅱ组。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一)建筑施工

1、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不需提供申请材料。

2、获得奖项的企业需提供:

1)《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园区增补名录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获奖文件、证书复印件。

3、其余申请企业需提供:

1)《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园区增补名录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合同文件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园林绿化类

1、申请列入Ⅰ组的企业需提供:

1)《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园区增补名录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2、申请列入Ⅱ组的企业:

1)区内园林绿化企业不需提供申请材料;

2)区外园林绿化企业申请材料同Ⅰ组。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申请企业于2019131日前,将申请资料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252-55窗口,联系人:钟锐,联系电话:0512-66680733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日

 

 

 

 

 


 

 附件: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

预选承包商园区增补名录申请表

 

 

申报企业:

 

(公章)

 

填报日期:

 

 

 

 

申报类别:

 

申报组别: